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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09年8月23号与房产公司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定金,其中协议书中规定我们要在9月8号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合同时,我们提出要查看“五证”的原件,他们只给出其中的“四证”。因此合同没有在8号签订,我方提出一个证明,让他们签字盖章,证明的原文是:乙方于09年9月8号前去签订合同,因甲方未能提供“五证”原件,而导致合同未能在9月8号签订,以此证明。结果甲方不同意在上面签字和盖章。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解决?如果我们现在决定不买那个房子,定金能退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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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ajiaxia

    发布于2009-09-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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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樱桃小麦兜 丨Lv 4
    根据楼主叙述的情况 如果《房产认购协议书》中对查看“五证”有约定的 我认为楼主可以主张返还双倍定金 理由是开发商没有能够在约定时间提供五证 实际已经构成违约 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没有约定 有第三人在场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存在邀约 也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1 2009-09-18 举报
  • Monica890328 丨Lv 0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全国各地的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会给你免费~的详细的解答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1 2009-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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