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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李到中介求购二手房,中介推荐了广州某区的一套房,看房后李很满意《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18年1月,李到中介求购二手房,中介推荐了广州某区的一套房,看房后李很满意。几天后中介、李、房主三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该房屋交易总价为300万X等一系列问题。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中介提出因其不具备广州市购房资格,故其与开发商就该房屋在2016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继履行,无法过户到卖方名。但卖方保证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卖方的名字更名为李四,以实现顺利过户。李X付了首期楼款后卖方称开发商不同意内部更名,没办法过户。于是双方发生争议。《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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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26899343
发布于2020-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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