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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玉蝴蝶
丨Lv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也就是说,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如果开发商与买受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解决办法的,就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解决办法的,才适用上述规定。而你们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双方最终以房管局产权测绘面积,多退少补”,因此,您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