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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预售房接房的时候开发商说增加了面积由某个测量机构测出,这种没有业主在场是否需要有公证机构?

    还有就是约定层高不低于2.8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测量? 北京市

    房屋预售 业主 收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xuhao1108

    发布于2012-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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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小田田7 丨Lv 0
    要求当地测绘局重新测绘
    +1 2012-02-11 举报
  • linmuyishu 丨Lv 1
    可以要求当地测绘局重新测绘
    +1 2012-02-11 举报
  • shenkan520 丨Lv 0
    测量机构是建委认可的就不用公证,因为有职业资格。
    +1 2012-02-11 举报
  • lnwxj88888 丨Lv 0
    需要的
    +1 2012-02-11 举报
  • lly0107 丨Lv 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17/138.48=5.9/100>3/100 根据规定里面(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你只要付多7平多的钱就可以买到17平!你说你是亏还是赚啊?
    +1 2012-02-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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