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签订后,房主房屋被查封无法交易,是否算定金合同违约要求双倍赔偿?
朋友看中一套房子,当时由于房主欠一笔债(远小于房屋价值)被法院查封,房主称可在20天内解除查封并交易,与朋友签订了一份购房定金协议,约定成交价格,写明收取了8万元定金,并约定房主20天内解除查封进行交易。后房主拖了半年多不但没解除查封,反而因为另一起更大的债务官司(远大于房屋价值)被追加查封,并即将进行拍卖。请问:1. 房主是否构成违约,我朋友是否可以起诉要求他双倍赔偿定金?2. 房主在签订定金协议时,故意隐瞒其另外一起债务官司,从而使我朋友在不知晓该风险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给付定金,是否算是欺诈?3. 主持拍卖该房产的法院表示,可以将此房产在法院监督下出卖以赔偿债权人,但由于时间已经过去半年,由于限购、限贷等客观条件改变,我朋友已经不再具备购买该房产的能力,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认为是我朋友违约而判令房主没收该定金?或者说定金协议中约定的20天内解除查封是否构成房主违约的依据?4. 此案如果按照定金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双倍返还,律师费用大致如果计算?从没有官司经验,还望专业人士不吝赐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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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aoyingxinz
发布于2012-03-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