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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出售的房屋属于“公有住房”还是“普通商品房”?

    我家的房子是5年前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手里买来的,现打算出售,有产权证。职工的房屋是这家企业建造,分配给职工居住的,后来他出了钱购得了此房屋的产权。由于出售“公有住房”不要缴纳营业税,而“普通商品房”要缴纳相当于房价5.55%的营业税,相差巨大,所以我想问到底如何界定我的房屋性质?请懂行的指教。 北京市

    房价 普通住宅 商品房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楼市小飘窗

    发布于2012-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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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不唱新歌 丨Lv 3
    属于商品房。
    +1 2012-03-01 举报
  • 烤糊的APPLE 丨Lv 4
    你说的二处房产均属于房改房,即公房按成本价卖给职工而转为私房的。 现在你要出售的房产,应按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缴纳的税收完税,卖方房产不足五年,要缴纳房价5.5%的营业税和0.05%的印花税,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或房价的1%)。 你父亲这一套同样是房改房,稍有不同的是,如果出售,购买者还要多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因为是划拨土地)。 不明之处可发信息来。
    +10 2012-03-01 举报
  • duomile 丨Lv 0
    共有住房买卖一次以后也属于商品房了
    +1 2012-03-01 举报
  • 毛毛文 丨Lv 2
    您已经转为产权。出售的房屋是个人产权。性质属于售后公房。免税的。
    +1 2012-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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