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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乙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期间正处于甲方办理房产证期间。合同约定乙方支付2万元定金我们无计可施怎么处理?

    甲乙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期间正处于甲方办理房产证期间。合同约定乙方支付2万元定金,待甲方办理完房产证30天内乙方付全部房款,逾期甲方可另行处置房产。甲方办理完房产证要拿回和乙方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房产证暂由集体保管,待国企改革将企业内的房管局移交地方后才将房产证下发到个人手里。时间为2019年年底。现在甲方已拿到两万定金,乙方不再支付房款,说合同写的是甲方办理完房产证30天内,又不是办理完过户30天内,无需支付房款,什么时候过户什么时候付。现在按合同约定的30天早已超出,乙方老拖着不付款,我们是否可以另行处置房产,处置房产是否构成违约。如果可以另行处置房产,乙方2万定金是否需退回。另双方多次协商,乙方说从道义上可先付10万房款(总房款为24万),不拿钥匙不装修,可后来寄过来的补充协议要求乙方在此期间拥有使用权,且违约方需付总房款30%违约金。此房产为乙方为小三所买,购房合同乙方签名处为小三个人名字,不知道我们是否应该防范乙方要了使用权私自装修住进去,万一最后乙方住进去,不要求过户也拒付尾款,我们无计可施怎么处理。 北京市

    定金 购房 房屋管理局 装修 举报

    提问者:ask5776060037

    发布于2018-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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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1287888 丨Lv 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 2018-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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