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2年被告与原告签到了买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次性付清房款,未约定交房时间 原告能否拿到已付的房款及利息?$https://m.fang.com/ask/ask_3407576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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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被告与原告签到了买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次性付清房款,未约定交房时间 原告能否拿到已付的房款及利息?
2012年被告与原告签到了买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次性付清房款,未约定交房时间。买房协议书签订后原告按约定交付了房款,而被告却迟迟不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后来原告得知,被告因合同经济纠纷经过法定程序其对开发的项目已经不再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从该项目工地撤离,而且其在预售房屋时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该项目已经更换了其他开发商,为此原告多次联系被告,但被告一直不予答复。请问:被告方都违反哪些法律法规?原告能否拿到已付的房款及利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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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9703405
发布于2018-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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