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在今年4月份在合肥的房产中介签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她当时还不具备在合肥的购房资格这个合同有效吗?
你好,我的女儿在今年4月份在合肥的房产中介签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她当时还不具备在合肥的购房资格,要到今年7月份才够资格,当时也没和我们商量她就签了。当时付了28000元的定金,网签的合同是今年7月6日签订的。网签的合同上是首付给卖方42万元,今年8月1日付清,余款明年2月日付清。4月份签订的合同上标明,因单方违约履行不了合同将付总价款140万元的10%的违约金,网签合同上标明的违约金是合同价款的2%。因为钱不够,我们不同意孩子买房子,今天去中介商量,中介说即使不买,定金也收不回了,而且对方还有可能追究10%的违约金,而且要我们交28000元的中介费(和中介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说,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都要付28000元),我想咨询一下,中介在知道4月份的时候我的女儿没有资格购房还签这个合同,这个合同有效吗?现在不买这个房子了,该如何处理损失更小一些呢,麻烦您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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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护国法师
发布于2018-07-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