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手房卖方,今年5月初通过中介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支付2万元定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来自滨州律师事务所小区)
我是二手房卖方,今年5月初通过中介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支付2万元定金,我方配合买方办理贷款业务,在5月21日前办理过户,过户同时买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但是到了5月21日由于买方个人原因,银行没有放贷,由于当时合同没并未对贷款次数进行约定,我们就再配合买方去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在此期间,我们也通过律师事务所给买方和中介发了律师函,对这一次贷款期限进行了最后约定(时间也是通过协商约定的),约定在今年6月22日前要得到贷款审批通过的通知,否则买方就要在6月25日前全款支付房款,如果不能支付,就解除此买卖合同,并且不退还2万元定金,现在律师函约定的时间也过了,买方不再出面协调这个事情了,我怎样可以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再把房屋拿去买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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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48026367
发布于2018-07-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