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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预售商品房逾期交房的违约民事诉讼,应该如何举证?

    一.合同约定2006年2月2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不能出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2.不能出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3.不能出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4.不能出示〈〈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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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紫竹魅影

    发布于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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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我很看好你 丨Lv 7
    你举证干吗?应该开发商举证,他把如住通知书底单给你看.看在不在竣工证明日期后就行了
    +11 2007-05-26 举报
  • 猪头司令 丨Lv 3
    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讼,正规的开发商会直接从尾款里面扣除违约金的。只有遇到比较恶劣的开发商而且违约金数额较大才需要诉讼。
    +10 2007-05-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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