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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政策下房屋买卖纠纷
买卖双方在2016年1月25日和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卖方收取了定金。由于买方非上海户籍暂时没有购房资格,大约在4月5日左才可签定买卖合同,所以双方约定在居间合同签订70天内签订买卖合同。此外由于卖方产证上三人中有二人并不长期居住在上海,所以根据买方提出的可签约时间,卖方安排4月1日再回上海签约。3月1日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3月15日买方突然通知卖方称自己已有买房资格要求卖方立即签约,卖方因各方面安排要求仍按原计划的4月1日回沪签约。3月24日中介突然以公司法务部要求为由向卖方索取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卖方配合提供。3月25日上海发布新限购政策,对非沪籍人士购房资格进行重新要求。3月28日通过和中介的沟通卖方才了解到,中介已經在3月24日将该房屋拉了网签。问1.卖方是否有权拒绝在3月24日的网签合同上签字并要求中介撤消网签?2.如果按4月1日这个时间再进行签约买卖行为是否会因购房者的资格问題而无法进行?3.卖房者如要求返还所收款项,终止买卖行为是否会有违约責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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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19360182
发布于2017-03-31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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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厚
经纪人
实际三方都有责任:中介方有过失责任,房东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子,有责任;买房未取得购房资格,而行进房产买卖交易,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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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22984087
丨Lv 2
卖方没有这个权利,这么解释都掩盖不了卖方悔约的意图,法律层面,我不认为买方有问题,等着当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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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578256289
丨Lv 1
若没有经过卖方的同意,卖方有权要求中介撤销网签并返还所收的房款,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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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864489937
丨Lv 1
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进行网签卖家有权不签字和撤销,如果买家资格不够的话这个交易会被终止,卖家应返还买家所交首付款,有需要可免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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