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我为卖方,拆迁安置房第一次交易。3月16号晚第一次约谈即确定交易价,签了定金合约,二证中(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二手房交易,我为卖方,拆迁安置房第一次交易。3月16号晚第一次约谈即确定交易价,签了定金合约,二证中介收去;第二天去看房,定金收到后准备正式签约前,买方提出要高估网签价,她好去贷款,我疑虑未签正式买卖合同;18号晚再约谈,买方又提出可先给付全额房款,但需签一份全权委托房屋出售公证,后期事宜她一手包办了,我深疑虑拒绝,提出按第一次约定事宜进行交易,买方不同意,要求退还定金,不算我违约。至此,中介提出,不管交易是否成立都需交佣金,否则二证不还。问:①退还定金前,是否要买方写一份说明,因买方原因造成交易不成立,与卖方无关。如何操作?②非卖方原因造成交易不成功,中介可收卖方佣金吗?(目前还未交中介费,只是二证扣下了)③交易不成功,中介扣下卖方房产二证是否合法?能否直接要回?应如何操作较好?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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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我叫三好
发布于2017-03-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