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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问题
我和我老婆在上海看中了一套房,已经付了定金,约定在3月5日前签合同。但由于我老婆工作调动原因,公积金需要复议,最晚可能要到7月中旬复议才能通过和过户。和中介沟通,中介说只要把付款时间约定为银行审核通过7天内就可以规避风险。但我看到他给我们的草拟的合同中还约定了一个过户时间为6月5日,中介说即使逾期也没关系,到时候和房东商量。(这个条款下只有对因卖家缘故未能即使过户的违约描述,而没有对我方未能即使过户的惩罚描述。)我想问下:1这个银行审核成功怎么认定?如果我复议有成功可能,可以贷到款的话,但可能要延迟到8月初,是不是可以认定银行审核未失败,不存在违约情况?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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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900187779
发布于2017-02-1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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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251228134
丨Lv 2
合同条款约定很重要,权利义务最终还是要根据合同条款来分析判断。关于时间的衔接,你要根据自身的履约控制能力来分析,不要寄希望于与中介或房东商量,到那时候,你已经没有主动权了。建议带合同与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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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80618501
丨Lv 2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以银行付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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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54978078
丨Lv 2
贷款条件、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问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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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52145497
丨Lv 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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