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算违约吗?
购房意向书没有约定合同的主要构件首付款,对方卖方要求对方达到五成,才能还掉我的房屋尾款,而买家只能凑三成。无法达成一致,签订不了房屋转让合同。这个违约责任怎么算啊?购房意向书摘要一、 房屋位落于,单价等信息。二、 转让房间内物品明细三、 甲方认可乙方以公积金贷款,其他无四、 甲、乙双方约定于甲方收到余额房款之日起交房。五、 甲、乙双方约定于签订本协议30日内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六、 甲、乙双方为表示成交之诚意,于签订本意向书当日,乙方交定金两万元。甲方押房屋三证,由居间方保管,待甲、乙双方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后,由居间方退还,双方均须遵守上述各项条款,如有违反,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居间方提出申请,居间方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双方所交定金全部交付守约方,守约方同意将其所收违约方定金的50%支付给居间方,作为居间方服务的赔偿,同时本意向书终止,若甲、乙双方自动解除本意向书,则双方各自向居间方支付所交定金的50%作为居间方服务的赔偿。七、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该交易不成立,则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全额归还甲、乙双方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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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ngzhanbin
发布于201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