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买房子安全吗?
各位大律师好!我现在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最近我看上了一套正在按揭中的二手房,但卖方暂时无力付清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所以可能若干年都无法办理房产过户,中介提出可以和卖方签定委托协议并公证,公证内容为:卖方将关于出卖房屋的相关所有权利委托给我的父亲,然后我的父亲又将上述权利转代理给我(中介称我不能直接成为受委托人是因为房产不能过户给受委托人,只有再转一次权利让我成为权利代理人),并说签定了这样的公证委托书相当于卖方就与此套房屋无关,我就可以继续用卖方的名字接着付按揭,今后按揭付清办理房产过户卖方也无须到场。当时我也未仔细思考就与卖方在中介在场的情况下由我的父亲作为买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三万元,约定剩余房款一个月内付清(未付完的按揭由我继续以卖方的名义向放贷银行支付),但是事后得知这样的操作既不通过原放贷银行也不通过房交所,甚至都不备案!所以我觉得极不放心。于是在这里我想请问各位律师的是:1、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能否买卖?2、如果可以买卖,以这种签定公证委托协议然后让我成为代理人买房,这样的操作是否合法。2、我后来发现签定的房屋购买合同上注明卖方应该出示房产证原件,那我签定的房屋购买合同是否有效?3、如果我此时反悔能否拿回三万元定金4、如果我购买了此房屋,是否存在卖方可以一房二卖或者将房屋拿到典当行去典当、抵押的可能,5、如果卖方今后有债务纠纷被债权人主张权利,法院是否可以冻结并拍卖该套房产?如果是这样,我的权利该怎样保护?如蒙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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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y6688cn
发布于201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