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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权属问题

    同居之前一方(甲)首付款购房(含契税、住房维修基金),签署购房合同是两人签署,按揭贷款也是两人签署,之后因矛盾分开,该房产的权属问题如何划分?(该房屋未领取产权证,贷款也一直是甲单独支付)是否能够按照《物权法》第二篇所有权第八章共有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该房屋的产权进行确权诉讼,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完全为甲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是否对该房屋享有权属?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房屋维修基金 确权 举报

    提问者:张永5910

    发布于2017-0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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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浪漫真情谷 丨Lv 4
    应该可以的,撤销赠与
    +1 2017-01-15 举报
  • zhengic 丨Lv 2
    一个人一半。
    +1 2017-01-15 举报
  • 秋雨奇迹 丨Lv 4
    属于共同财产的。
    +1 2017-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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