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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的问题

    我是卖方,经中介与买方于今年12月21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2万定金,合同约定当月31日前过户并于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但买方一直拖延时间不去办理过户并付款,原因是没有足够的钱和社保证明,合同约定超过10日,首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我想了解以下几个问题:1、10日后我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吗?这样解除合同我有没有违约的地方?2、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是不是有个上诉期留给买方?我又急着想卖给其他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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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浪漫真情谷

    发布于2017-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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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DreamFly 丨Lv 1
    你好,解除合同后,可以另外处置房屋。
    +1 2017-01-09 举报
  • 鸭梨很大2010 丨Lv 0
    可以的解除合同后没收定金就可以另外卖给别人了
    +1 2017-01-09 举报
  • 艾文买房 丨Lv 3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1-09 举报
  • iloveu7 丨Lv 1
    可向买方发出解除合同的函件,至于你有无约为行为,要参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1 2017-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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