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买方和中介逼迫下签定了逃税合同,税务局会追究其责任吗?
我的一位亲戚在出售自己的房屋时,与和中介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净收房款,买方承担所有税费。买方承诺购买电费。在到房管局签定合同时,买方和中介要求低报房款,否则卖方违约。卖方无奈之下定了该合同。卖方在拿到房款后与中介商定第二天办理腾房手续。当天,该地下室没有腾空,买方说不办理腾房手续。我的亲戚就在第三天腾空地下室与买方办理腾房手续。但我的亲戚去时发现锁头已被更换,而且买方不承诺购买电费,买方不仅要求卖方承担换锁费用,还和中介一起说卖方腾房违约。卖方不服与他们理论,买方和中介恐吓说,如果打官司,卖方要退给买方比在到房管局签定房款多的部分。税务局还要征收卖方营业税。卖方不懂法律,只能把剩余电费相抵换锁费用和腾房违约金。 我想询问几个问题: 1.我的亲戚在此房屋买卖中,是被买方和中介逼迫签定的逃税合同,税务局会追究其责任吗? 2.如果打官司,与买方和中介签定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的卖房款是否有效? 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规定买方承担所有税费,税务局还会征收卖方营业税吗? 4.买方和中介坑骗我的亲戚行为会受到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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