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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求助,盼回,万分感谢

    今天刚拿到开发商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售前承诺使用年限为70年的商品住房,合同中的规划用途栏中却写着商住,使用限变为40年期限,时间起始日期变为2007年(开发商答复此地块2007年土地批复),咨询一下有法律经验的应该如何处理此种情况?注:正式合同还未签字,已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首付款。预售合同签署时间为2010年,开发商承诺使用年限只有售楼经理的口头承诺,无书面承诺,并请网友能够解释一下合同中规划用途开发商写的商住的性质购买的房屋共16层,-1层为停车位,四层以下为门面房,四层以上为商品住房,购买楼层为13层,合同写的是12层

    购房 房屋预售 商品房 购房合同

    提问者:狗狗叫卡卡

    发布于20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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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jjoy 丨Lv 4
    完全上当商住属性对于居住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不要相信口头的承诺不太可能存在再更改属性的可能再说了,房子卖完了,小开发商谁管你啊商住代表你以后周边会有很多小公司代表你以后交的水电都是按照商业来收(远高于普通住宅)代表你暖气费都会高代表你只有40年产权(虽然谁也不知道土地产权到期国家会咋办)好处就是你可以租给开小公司的人可以注册
    +10 2011-0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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