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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能否提前交契税和个税退税的问题

    2008年11月本人出售了建邺区一套住房,总房款120万,交纳了个人所得所1万2左右。2009年6月,本人在江宁区购买商品房一套(期房,2010年10月交付),总房款130万,签署了预售房买卖合同。南京地税答复:要在09年11月之前交纳新房契税,才能退个人所得税(算一年内),但是江宁契税说要等房产证下来时才能交契税,这样肯定就不算一年以内再购房了,请问,这种情况有办法解决吗,毕竟退个税还是不小的数目。

    购房 新房 个人所得税 房屋预售 举报

    提问者:NearAddiree

    发布于20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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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fpjp 丨Lv 4
    您好,您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实行的话没有办法解决。您可以再次详细咨询南京地税,咨询提供发票是否可行。
    +1 2011-01-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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