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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前女友共有房产,如何转到一人名下(未还清贷款)

    07年和前女友一起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协商各50%的产权。首付是我出的,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一直也是我来偿还贷款。后来我们由于性格不合,友好分手,由于房产证还没下来,我们去找开放商修改,开发商说已经报上去了两个人的名字,不能修改成一个人的,只能改共有比例,(预售合同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没办法,当时我们把比例修改成我99%,她1%,为了避免以后产生太多的契税等费用。现在房产证下来了,我想修改成我的。可是建委说由于房屋处于抵押状态,需要公积金管理处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过户。咨询了公积金管理处,他们说必须还清贷款才可以过户。他们的理由是两个人办理的贷款,两人的偿还风险比一人偿还小。可是,以后前女友是绝对不会偿还贷款的,可以说房子跟她已经没关系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何才能变更产权所有人。必须等到我还清贷款吗?短期内我筹不到那么多钱。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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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Office文档

    发布于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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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孤星7878 丨Lv 2
    房子是父母的…想把房证上加上儿女的名字…费用多少…?
    +1 2015-08-04 举报
  • wzlxg02113 丨Lv 4
    没办法的:房子其实现在的产权性质除了您和您爱人。银行其实也是产权人。所以改变房产产权人的首要条件就是偿还贷款。偿还不清。无法 更名字。确切说这就是唯一办法。
    +1 2011-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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