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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的网络宣传信息中注明“预售许可证暂无资料”,是否需要交定金和首付款

    发现没有预售证后电话沟通过,销售人员通知我尽快交付定金和首付款,承诺定金交付后的半个月内预售证就可办理完成。如果今后产生房产纠纷,这是否还可以算做“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在交首付款时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应该拟定怎样的约定条款?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期房 房屋预售 举报

    提问者:激情广角

    发布于2016-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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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shoesbuyonline 丨Lv 1
    你在明知无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交付定金,对方不属于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1 2016-08-15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五证不全的房子建议不要购买。
    +1 2016-08-15 举报
  • 娇美儿 丨Lv 0
    不能要求一倍的赔偿;协议条款开发商是格式条款。
    +1 2016-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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