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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法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

    房产法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条最后说由国务院规定,请问国务院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

    房屋预售 商品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NearAddiree

    发布于2016-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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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襄 儿 丨Lv 4
    你好,一般只要房子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都是可以买卖的。
    +1 2016-08-08 举报
  • rencuizhen 丨Lv 0
    你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没有办理转让手续的,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转让手续的,也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1 2016-08-08 举报
  • 化新华新 丨Lv 0
    你好,尽管房产法出台十多年过去了,但国务院还没有就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现在看来,国务院就此作出规定已经没有必要,这个问题应该适用合同法来调整。
    +1 2016-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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