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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咨询(来自南昌我爱我家小区)
我在2009年5月份在我爱我家签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到今年9月底交易.当时买方只交了8000元定金给我.但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注明违约金20000元我想请问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吗?如果买方不买我的房子了那20000元违元能拿到吗?我感觉他交了8000元定是不是对我来说不公平?我要不卖就要违约交20000(因为我的房产证土地证都压在中介)他违约就只有8000元在我这里,我爱我家让我签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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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oubufeng
发布于2010-12-28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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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xing981
丨Lv 3
您好,中介应该是为了防止您中途有变而故签了这个数字,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您违约的话,是要缴纳违约金的,看您约定如何缴纳的,根据约定的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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