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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产权的二手房交易

    我打算买的二手房是08年11月交的房,目前,已备案,但产权证还没有下来。卖方要求一次付款,这两天就要签合同了,其中,合同中写到:终止合同,甲方(即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万元(不到总房款的20%),同时甲方应据实赔偿乙方的装修费、搬家费及同地段、同面积住房升值后的差额部分。我担心的是:由于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合同无效,如果到时甲方宣布合同无效,这部分内容是否有效呢?我的这些正当权益是否能收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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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eana_lin

    发布于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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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rt627 丨Lv 0
    按你的陈述,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你不必担心。
    +1 2010-1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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