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问题

    背景:本人经多地踏查,决定在某房产购商品房,并于2014年7月10日签订《认购协议书》,签订前已获知该房产无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口头表示8月末会下来。2014年11月15日,该房产预售证下发。在2014年11月16日接到置业顾问通知预售证以下,请我到售楼中心签署商品房购房合同,并付款。《认购协议书》内容:甲方:开发商,乙方:本人签署本协议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预定金壹万元,作为履行本协议之担保,该房预售证下来后,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之内将全额房款交到售楼中心,如逾期未付款,开发商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预定金不予退还。问题:现在因为本人原因,无能力进行付款,预退房,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预定金?请专业人士帮忙从法院的角度回答,希望条理清晰,谢谢。 北京市

    置业顾问 认购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caoyingxinz

    发布于2015-12-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夫甲夫甲 丨Lv 0
    如是你方原因不购买该房则定金不返还。
    +1 2015-12-12 举报
  • dgerrghhh 丨Lv 0
    尽量协商解决吧。主要是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好办理。
    +1 2015-12-12 举报
  • zshaihua 丨Lv 0
    定金无法返还,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1 2015-12-12 举报
  • 旋影天使 丨Lv 4
    协商吧,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15-12-12 举报
  • 报领爱你 丨Lv 4
    这是可以先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1 2015-12-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