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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取得房产证的受让人再次转让房屋是否侵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利益

    B已全额支付购房款,而B仅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取得了债权利益您好,享有房屋的物权利益,现B在未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将房屋卖给了C,请问B和C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是否侵害了A的利益:A作为所有权人?(我认为,A完全可以违约再将房屋卖给他人,A作为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卖与B,但由于双方之间出现纠纷故未办理产权过户 北京市

    购房 物权 房产纠纷 房屋转让 举报

    提问者:taiheguoyi

    发布于2015-1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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