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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宣传资料不符且预售许可证不符

    本人8月25日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了1万元认购订金。并约定8月30日前补足订金3万元整,9月13日前付首付款约11万含订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5日内付清首付余款。8月31日本人去交剩余2万元订金的时候发现其规划图楼间距与宣传不符,宣传时(口头宣传,无证据)70-80m楼间距,实际规划图只有55米,严重影响本人选定房屋的采光。从其楼本效果图上,已经建好的6号楼和8号楼楼间距为56毫米(均已建好,楼间距实际为71米),6号楼与4号楼的楼间距为54毫米(看房时4号楼未建好,因此楼间距只能从效果图推测),按正常图纸比例,该楼间距应有68.5米,可以判断该效果图严重失真(效果图注明仅供参考)。由于楼间距不符,影响采光及楼下花园面积,本人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想退还1万块押金,开发商不同意。之后本人认真研究了一下《认购协议书》,发现协议书上的预售许可证不符(许可证为8号楼,而我认购的是6号楼),且6号楼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现在想咨询下起诉房开虚假宣传或者因预售许可失效判定协议书无效的可行性。本人只想要回1万块押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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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颤栗马甲

    发布于2015-09-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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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明月清风苑 丨Lv 0
    你好,如果认购书有约定的按照认购书约定办理。
    +1 2015-09-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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