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与开发商买卖合同时的一些纠纷

    我在中山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买卖合同的日期是2012年7月18日,但开发商却在2013年3月才帮我在国土局进行备案登记,期间多次催促也无果。。后据一些相关的信息得知,2012年7月的时候,该幢33层的房子只建到第2层,应该是没有达到预售条件的,因此国土局暂停了该幢房子的预售。 我想问的是,在我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时,如果开发商明知道他的预售证有问题并且被停止预售,但依然与我签定买卖合同。或者是,签定合同后预售证出现有问题并且被停止预售却没有告知我。。那么,我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我总房款(首付 贷款)在2012年7月到2013年3月的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利息),成功率有多高?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房屋预售 购房合同

    提问者:jxlgy197

    发布于2015-07-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谢佳8号 丨Lv 4
    如确是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起诉对方违约。
    +10 2015-07-19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