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太平洋森活广场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来自合肥太平洋森活广场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1037608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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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森活广场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来自合肥太平洋森活广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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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huangzao9
发布于2015-05-22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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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peng1061
丨Lv 4
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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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金博士
丨Lv 4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合同,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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