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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刚办理过户登记交了首付款,转头房管说房产被查封,我该怎么办?

    时间:2015.3.31晚,交付5000元诚意金,签名盖指模,领取收据。中介说审查过房产证无问题时间:2015.4.1下午,查看了房产证原件(一般抵押),卖家是外地人,有委托人以及公证书(卖家还欠委托人50多万).卖房就是为了还钱。;查看了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买卖双方在中介面前签署买卖合同。买家刷卡交付定金40000元给中介,中介费10800、及评估费和合同本费3625、按揭服务费4800,均已拿到收据时间:2015.4.7;卖家之前是向委托人老板借钱(应该是放款公司),房产证抵押给委托人,委托人解押房产证以用于房产交易时间:2015.4.9;买方到邮政银行先行办理贷款手续,时间:2015.4.10,买卖双方约定早上10点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卖方迟到,早上11点后中介与卖方办理银行手续。银行称贷款审批预计10天左右可以明确。下午3:30点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在中介面前,按房产局范本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审核查档证明(无抵押查封记录)、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盖指模,中介递交资料给房管登记、接收。卖家提出过户登记后买家要支付首期款,而中介范本的合同是过户后交税前支付的。中介要求买方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签名确认后,买方、中介、卖方在房产局办理登记,签首付款收据(一式三份),为争取时间,中介安排卖家委托人与买方父亲到农信银行进行首付款转账,中介到银行时,已转账。中介将收据交给买方,但转账的账户名称为委托人老板,买方父亲当时未看清。下午4:25,房产局人员通知中介该房产已被佛山法院查封,说查封文件于2015.4.9已收到,但未录入电脑,所以查档时未发现问题。此时卖家已离去,委托人、中介、买方欲查询法院查封函无果(房产局人员急于下班)晚上,中介、委托人、买方协商退款,委托人以卖家欠款为由拒不退款,要求问卖家要,卖家已回佛山,未能答应回肇庆解释及退款。之后卖家多次答应上来协商但以需处理好法院查封的问题才能协商明确解封房产时间为由,一直没有上来解释。据中介了解,卖家收到两份查封单,一份是欠放款公司25万(卖家已还其公司员工,但其员工私吞了,现在已经被卖家报警抓住,案件正在审理),一份是卖家做担保,欠70万,正在与其债权人协商解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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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b725007007

    发布于2015-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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