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易泡汤了,中介费是否该退?看法律怎么说!
大家在买房时,经常会通过中介来进行交易。但是,如果交易没成,那之前支付的中介费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其实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是中介撮合成功,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后来交易因为买卖双方的其他原因没能最终成交,那中介是可以不退还中介费的,或者退还一小部分。这是因为中介已经完成了它的工作,促成了合同的签订。
但如果中介没能让交易成功,比如说买卖双方没签合同,那中介就不能索要中介费。法律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请求支付报酬的,不过中介可以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其进行中介活动时产生的必要支出。
最有意思的是,如果中介自己出了问题,比如说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交易失败,那么之前收取的中介费,中介是必须得全额退还的。
如果中介不肯退还押金或者中介费,你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投诉,或者把中介告上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此类因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都是受理的。
所以,大家在通过中介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法律条文,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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