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经历两轮上调,但都针对的是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次是:
3月2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新政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
第二次:
4月8日晚间,常州出台楼市新政,再次将调控政策升级,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30%提高至50%。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政4月9日起开始执行。
所以说,目前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20%;
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50%。
952人在阅读
734人在阅读
270人在阅读
408人在阅读
433人在阅读
81条评论9.2分大兴-黄村卫星城
662人在阅读
132条评论9.3分大兴-西红门
63177人在阅读
219条评论8.5分昌平-高教园
355人在阅读
31条评论9.5分丰台-南苑
4290人在阅读
185条评论9.5分东城-东二环
18人在阅读
526条评论8.8分丰台-园博园
116人在阅读
68条评论9.0分门头沟-新城
2985人在阅读
23条评论9.1分房山-良乡大学城
2866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