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拆迁办的拆迁计划如何落实一直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各大城市关于拆迁的处理也是慎之又慎。
在2012年11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新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日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如何具体落实新的拆迁管理办法、尤其是如何落实拆迁安置方式补偿、拆迁方案的报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北京朝阳区拆迁办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上标明为准
在新的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其中建筑面积应以什么为准,在近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下发的实施意见中对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了明确规定,应按照房屋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进行补偿。
此外还规定,拆迁原集体土地上、在拆迁时还没有办理房屋权证的房屋,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以实际测量的正式房屋面积为准。这里所指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正式房屋,是指符合本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1)柱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2)三面有墙,有正式门窗;3)屋顶有保温层。但是对于国家征用土地之后,在原集体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应当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北京朝阳区拆迁办的拆迁计划如何落实】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租赁契约和营业执照为准
在拆迁范围内拆除非住宅房屋时如何认定非住宅房屋呢?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近日明确规定,如果为公房性质的,应按照公房租赁契约标明的使用性质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如果为私有房屋产权性质的,只需要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北京朝阳区拆迁办的拆迁计划如何落实】
■被拆迁人有多处房屋应合并计算
在新的拆迁管理办法中,对于被拆迁人有一套住房规定了如何补偿,近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还对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除了一套住房外、另外在拆迁范围内还有住房的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对被拆迁人的各处房屋进行补偿时,应合并计算然后再对其进行补偿。【北京朝阳区拆迁办的拆迁计划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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