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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市民买了十年的"小产权房"被无偿索回

深圳新闻网2014/07/15 07:3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市民李先生近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己买了十年的深圳历史违建(俗称小产权房)近日遭原开发商无偿索回。经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审理,当年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李先生需返还房屋给开发商,同时无法获得已交付的近半购房款。仲裁的依据是4月1日生效的深圳市《〈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李先生认为仲裁结果不公,其律师称,即使按照《实施办法》,该违法建筑无法“确权”,开发商也不应该是终的获益者,何况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是明显的过错方。

2004年11月,虽然明知道是“小产权房”,但在开发商深圳经宏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办绿本的条件下,市民李先生以116万元的总价购买了宝安区三联墩背村“云都别墅(现名为港侨新村)9栋D号房”,先交了首期购房款35万元后,其他房款依约定分期付清。双方还约定,开发商需7日内在国土部门办理备案,同时若绿本产权证一年半内无法办理,开发商应该双倍退还李先生已交付的房款。

由于开发商未按约备案,绿本也被办证部门告知无法办理,在交付了11个月的分期房款(加首期共计51.72万元)后,李先生拒绝再交房款,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房款。开发商经宏鹏董事长邱经忠不同意,与李先生口头约定房子先住着,等房产证办好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这暂时的“先住着”,一住就住到了2013年8月。2013年8月16日,经宏鹏公司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该公司与李先生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要求李先生将该房屋返还,并且索要62.4万元巨额房屋使用费,冲减51.72万元购房款后要求李先生再交10.68万元。今年5月20日,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合同无效,要求李先生将该房屋返还,但计算买方利息损失后,驳回了经宏鹏公司要求李先生补交10.68万元房屋使用费的要求。

李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7月11日,经宏鹏公司未经同意,拆门强行闯入屋内,欲将李先生赶出所住房屋,双方发生冲突,李先生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李先生的律师刘春认为,在这起纠纷中,仲裁不应该适用《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政府确定的试点区域内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的处理’,而案件中涉及的房屋根本不在试点范围内。”

广东省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凌青表示,此案仲裁直接裁定某历史违建的归属结果,并不妥当。

“据我们所知,经宏鹏如此迫切要收回这栋建筑,就是因为有人提出要高价购买该房屋,开发商正在一栋一栋地申请仲裁。”李先生表示。

近日前去采访的一位记者拨通了经宏鹏公司董事长邱经忠的电话,对方称不了解该案件,并挂断电话。随后其他记者再拨通几次邱经忠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李先生称,当初相信了开发商可以办绿本的承诺,时至今日,却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损失,对此,他后悔莫及。

市查违办相关工作人员孙先生表示,这个案件释放出一种信号,那就是小产权房的买卖风险极大。


【相关阅读:深圳今年增保障房4.5万套 小产权房或用作保障房】

深圳探索将政府依法没收、清退、罚没等方式筹集的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

2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今年深圳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5.7万套、建筑面积520万平方米。计划新增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5万套,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

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4.5万套

《计划》显示,今年深圳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中,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1万套、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用地安排建设3.2万套、建筑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等其他方式安排建设1.5万套、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

在新增商品房的同时,深圳还多渠道新增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新增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5万套。其中,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1.5万套,9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用地配建0.8万套,48万平方米;产业用地配套住房建设0.9万套,45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建设0.7万套,56万平方米;企业自有用地建设及筹集0.6万套,33万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为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深圳确保年度用地及住房供应双增长,保障房用地规模较去年同比增长6.7%,其中新增用地增加33.3%,并通过调整容积率等方式,住房套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2.5%。

新供用地原则上用作保障房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首度明确,2014年度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统筹安排,今后新供应居住用地原则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继续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全年计划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80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20公顷,存量用地60公顷。

此外,今年在计划安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方面,全年供应90公顷商品房用地,其中,新供应用地20公顷,城市更新用地70公顷。《计划》还提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70%。

鼓励企业自有土地建安居房

记者查阅《计划》了解到,深圳探索将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和拆迁安置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并探索将政府依法没收、清退、罚没等方式筹集的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以增加存量用地与存量住房的利用,扩大住房规模和保障覆盖面。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主任宋丁解释说,政策中虽然没有明说,但实际上所谓“没收、清退、罚没”的住房,就是指现在深圳正在处理的数十万栋历史建筑,也即其他城市和地区所谓的“小产权房”。

《计划》中确实更为强调:深圳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拓宽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渠道,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并且,通过城市更新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规模,增加可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满足居民安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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