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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明珠网2016/10/15 07:5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天下午,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10月15日开始,对南通市区商品房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 。
实行价格备案的区域范围是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的商品房,不包含别墅等低层住宅,保障性住房。房地产企业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前到物价局办理价格备案申报手续,备案价格3个月内不得提高,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如果确实有调整需求,须到物价局重新办理申报。
近期,物价局已经开展了崇川、港闸35家在售楼盘的价格巡查。要求明码标价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晰、用语规范,公示时间自开盘之日起到该批次全部商品房售完为止。不符合明码标价规定,涉嫌价格欺诈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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