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济南:"限购令细则"一出台 离婚人数噌噌地涨 

生活日报2011/03/10 08:0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生活日报3月9日讯 有个事让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挺纳闷,这几天来办离婚手续的突然多起来。平时一天办个五六对离婚的,这几天时一天14对。申请离婚的理由都是感情破裂,但看上去双方有说有笑的还挺好,这是咋了?

来办离婚的人,是真是假,工作人员一眼就能看出来。

离婚人数增多,难道是在规避“限购令”?

“最近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明显增多。”3月9日,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一天有5对离婚,最近平均一天有9对,的一天达到了14对。”9日下午,记者赶到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就有两对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说,假离婚的夫妻跟真离婚的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的表现有明显的不同,“从表情上就能看出来差别。据我的经验,这几天办的离婚手续里边有的就是为了买房子。”

根据今年2月25日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1〕5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工作人员说,一些人正是通过办理离婚来规避“限购令”。“假离婚”的夫妻年龄一般在40岁到60岁,多数已有两套房产,在离婚手续办理时会将房产归于夫妻中一人或孩子的名下。那些没有在离婚协议上写明财产分配方式的,也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过户手续办妥了。

“实际上是钻了限购政策的空子”,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在拆迁、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常有这么办的。别说能看出来,就算明知道是为了别的目的,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也是人家的自由,不违法。作为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是无法拒绝受理的。”


 

从处理房产上,能看出不少门道

不过,在历下区、槐荫区和历城区,近期申请离婚的人数并没有明显变化。历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刚表示,近期申请离婚的人数并没有显著的增加或者减少。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的,用的理由也多是“感情不和”,婚姻登记处并不能完全了解当事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但从处理房产的方式,还是多少能看出一些问题的。“例如,离婚时将多套房产归在夫妻中一人或孩子名下。”

“离婚办理数并没有明显变化,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倒是多了不少,已经超过了结婚登记数量。”据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孙爱军介绍,近几年离婚率一直在上升,济南限购令细则出台前后就算有点增长,也是符合这个上升规律的。

查看统计记录之后,孙爱军告诉记者一个很巧的事情:2010年1月1日到3月9日和2011年1月1日到3月9日,申请离婚的总数恰好都是260对。

■相关链接

2011年2月25日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1〕5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规定:

自2011年3月1日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提供自拟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拟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