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想买房需提供的婚姻个税社保证明该咋开
生活日报2011/03/06 08:5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目前,济南已经发布了“严厉版”的限购令,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住房套数,而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在济南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那么,要想买房,相关的婚姻证明、社保或个税证明咋开呢?什么样的证明才是合格的购房凭证呢?这是限购令发布后许多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5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了上述相关的证明开具的标准和流程。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证明开具的严格与否,直接关系着限购令执行的严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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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咋开具?持书面申请、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开证明
按照济南市的限购令,非本地居民在济购房限购一套,但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在本地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
对于社保证明的开具流程,济南市规定:缴费个人需提供缴费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委托经办人代办委托书),至缴费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参保证明。其中在市直及市内六区参保的至市社保办理,在五县(市)区参保的至五县(市)区办理手续,在省社保局参保的需通过参保单位与省社保局联系办理手续。
同时,相关联系电话和证明办理地点也列出,市民可根据实际咨询或前去办理。
市社保:86910565
地址:纬二路82号3楼服务大厅
章丘市:83214757
地址:章丘市山泉路6号
长清区:87221063
地址:长清区水鸣街中段路南
平阴县:87890731
地址:平阴锦东新区劳动大厦二楼
商河县:84880224
地址:商河县鑫源路35号
济阳县:84238915
地址:济阳县城开元大街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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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证明咋开具? 三种开具方式各不相同
个人购房需要开具的个人纳税证明共有三种不同的情况,各有不同的取得方式。
(一)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地税部门为纳税人开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由省地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按年批量打印并由邮政部门统一送达纳税人。
取得方式:每年3月底之前,地税部门为符合打印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打印上年度完税证明,由邮政部门统一送达纳税人,邮寄地址为扣缴单位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时登记的地址。
(二)涉税证明
未纳入完税证明打印范围的纳税人,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涉税证明。
书面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税政)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任职或受雇单位、申请原因、申请开具期间、实缴税额等。
扣缴义务人证明:由纳税人任职或受雇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收入额、代扣代缴税额、属期等。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经认真审核,对于资料完整准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出具完税证明。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专用转账完税证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或纳税人实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情形,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进行纳税申报,同时打印个人所得税凭证。
取得方式:纳税人到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单位的书面证明(注明该所得所属时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加盖公章。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微机打印。以现金缴纳的,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刷工商银行卡的,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咨询联系电话: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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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咋开具? 结婚证、丢了的,单身的都到民政局开证明
限购令以家庭为单位执行,因此不少市民购房时要提供相应的婚姻证明材料。购房开具婚姻证明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证明的开具方法也各不相同。
当事人婚姻登记有档可查的,一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当事人婚姻登记无档可查的,双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档可查的证明④户口本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登记的证明。
受理单位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而对于达到法定婚龄,但没有结婚的也需要开具相关的单身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受理单位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相关链接 济南市限购令主要内容
从2月25日起,对在本市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下同)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补领婚姻登记证服务指南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条例》(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条件 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且现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婚姻登记有档可查的,一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2、当事人婚姻登记无档可查的,双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档可查的证明④户口簿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登记的证明。
受理单位 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指南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指南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条例》(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条件 已达到法定婚龄
需要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受理单位 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
单位 地址 电话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七家村37号 86416467
市中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乐山小区南区七号楼 8207865282078653(离)
槐荫区婚姻登记处 经三纬十一路332号 87067288
天桥区婚姻登记处 天桥东街13号 85872754
历城区婚姻登记处 华信路13-1号 88035460
章丘市婚姻登记处 章丘市明水桃花山路 81295727
长清区婚姻登记处 长清县城 87224403
平阴县婚姻登记处 平阴县城 87883912
济阳县婚姻登记处 济阳县城 84238867
商河县婚姻登记处 商河县青年路县民政局办公楼 84871928
高新区婚姻登记处 贤文南路南首劳动保障中心内 8887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