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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锐城诠释】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办法

济南房天下2008/11/20 10:2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现在很多购房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不是很明确,具体怎么办理也不是很清楚。目前,大地锐城的置业顾问牛杰其特意将相关的政策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整理,方便广大购房者查阅使用。

■ 大地锐城置业顾问 牛杰其

1、降低了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

2、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提高到40万元

3、两种计算方式:

(1)可贷款额度不高于申请人及配偶贷款时工资总额的40%,据还款最长年龄20年以上。(贷款年限10年以上的借款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系数可提高到50%)

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12*贷款年限*50%

(2)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4、延长贷款年限,由原来20年延长至30年。

5、还款年龄男性由原来60周岁延长至65周岁,女性由原来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

6、适度放宽对申请人的资格限制,将原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7、异地贷款业务,凡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济南购自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注:申请人及配偶均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找一名济南市常住户口的担保人,申请人及配偶有一名是济南户口的可不需要担保人。

延伸阅读:【大地锐城入选“2007—2008中国建筑设计作品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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