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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住宅须过环评关 土壤修复升温房地产业临考

经济导报2013/05/27 09:1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消费者不是土壤污染的始作俑者,但开发商会把土壤污染修复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由于污染单位多为国企,且向国家上缴红利,为此国家应该主动承担一些成本,抵消转嫁给消费者的费用

济南市民王女士近日打算购置一处商品房,经了解发现,相中的楼盘此前化工厂,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污染,有没有经过修复治理,居住时会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这些问题让她万分纠结。2007年,房地产公司万科通过招标的方式拿下了北京红狮涂料厂的限价房地块。当时,这个地块的标书内容显示,北京红狮涂料厂约14万立方米土壤需要处理。万科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污染土壤,经高温煅烧后有害物质得到充分分解。万科成为对外公开如何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清理的房地产公司。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情况逐渐增多,住宅用地污染土壤的修复清理工作一时成为业内焦点话题,修复费用、责任归属、治理技术等问题备受关注。工业用地转住宅需评估针对王女士关心的住宅地块的土壤污染问题,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评一所所长孙洪涛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业用地在转成住宅用地时,需要通过土壤与地下水的风险评估,相对景观用地和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在标准方面更加严格。导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环评处了解到,用于住宅建设的用地必须具备相应的环评手续。

“国家已经逐步开展对土壤污染情况的调研,对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起草研究,为土壤的标准出台打下基础。”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初,国务院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土壤污染治理国家方案出炉。该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日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生态与土壤修复所派出相关人员参加了一项学习。环保部在昆明举办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培训班,对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专家就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及土壤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详细解读和细致分析。环评最怕走过场尽管近来国家对土壤污染的重视正在逐步升温,然而,土壤质量的监管不容忽视。“长期以来,我国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主要监管的是水、气、声、渣环境要素,土壤污染由于难以鉴定,一直以来监管缺失。我国环保法中,包括了14种要素,但没有提土壤。虽然我国有《土地管理法》,但土地与土壤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还是沿用1995年的,而那时土壤污染问题并不显著,范围只针对农业用地和林地,不包含住宅用地。”侯宇轩说。2007年,万科作为对外公开污染土壤修复清理的房地产商,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深受业内称赞。然而,尽管万科用于该地块土壤修复的资金达上亿元,但修复的依据和标准是否可行,在很多专家看来仍值得讨论。在侯宇轩看来,无论是前期调查治理还是最后的土壤修复后验收工作,目前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可依据,这容易致使每个环节都出现漏洞,最后的验收也不过是走过场。孙洪涛向导报记者透露,该所此前接手过几个房地产公司的环评。“环评结果显示,经环评的地块存在污染,需要进行土壤修复。之后这些公司不再找我们做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坦言:“环评最怕的是走过场,环评单位拿了企业的钱就要‘保过’,如此一来,不排除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环评单位在数字上做手脚。”“谁受益,谁治理”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周维芝表示,目前土壤污染的修复技术主要包括原位修复和客土修复两种,修复费用通常很高。工业用地在转成住宅用地时,被污染的土壤修复该由谁来埋单呢?孙洪涛解释说,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办法,由污染单位为修复成本埋单,或者由政府埋单。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由于污染单位多是一些老国有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办法来确定责任归属有时并不可行。在侯宇轩看来,“谁污染,谁治理”的办法在执行时存在一定难度,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谁受益,谁治理”出发,将这个问题转而放入市场机制下去解决。“消费者不是土壤污染的始作俑者,但是开发商会把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而国企向国家上缴红利,所以国家应该主动承担一些成本,抵消转嫁给消费者不公平的费用。”侯宇轩同时表示,要保证土壤修复的质量归根结底要尽快出台土壤修复的标准,有章可循,才能防患于未然。充分做好前期调研,有的放矢地解决每一个问题,欲速则不达,还是要以保质为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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