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青岛房票政策出炉,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12个月!

济南房小知04/18 16:40 北京市

摘要:

【青岛房票政策出炉,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12个月!】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执行标准,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正式出台。房票采取实名制,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为6个月至12个月。具体细则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房价

正文: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执行标准,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正式出台。

房票采取实名制,以被征迁人为核发对象。房票可转让、可分割,但仅限转让一次。被征迁人可以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补偿房源库内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即房票受让人。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6个月至12个月,具体由各区通过细则自行确定。

被征迁人本人或配偶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上述部分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房票有效期内不得兑付现金。房票有效期满后兑付现金时,房票已使用额度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在扣减相应的政策性奖励后兑付。具体比例以及其他要求由各区通过细则自行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购房协议和收到的房票,向核发房票的区政府指定部门申请房票结算。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房天下资讯>济南房小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