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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整治商品房屋租赁 住户不喜“备案”反应冷淡

中国新闻网2011/08/24 22:1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24日,山西太原市房产管理局通报商品房屋租赁备案工作。记者随机调查发现,住宅类房屋的户主对备案登记反应普遍较冷淡。

据介绍,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从5月1日起开展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面积10935.62平米,其中非住宅面积10596.95平米,住宅类所占比例较小,仅有338.67平米。

记者在山西大学的租房聚集区许西村随机访问十余位的租房人。没有一位表示会去花钱登记备案。主要原因是出租房间众多,房客更换频繁,“既费钱又费事”。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房东和房客来讲,进行具有政府公示、法律效力高的租赁登记备案,是保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有力武器。租赁备案证明也是法院和仲裁委进行判决、仲裁的重要的依据。

据通报显示,根据《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出租房屋未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的,要对相关当事人处以相应罚款。同时,由于主动前来备案的不多,太原市相关部门将在社区、街道、商场进行广泛宣传,以利于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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