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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宅投诉成热点 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燕赵晚报2011/03/17 14:5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请问消费者在住房消费中如何规避消费陷阱?作为省消费者协会房地产分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有哪些具体措施?”上述有关住宅消费的问题,成了不久前省消费者协会举行的3·15新闻发布会上人们关注的焦点。记者注意到,尽管在今年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的案例中,有关房地产消费的案例不在其中,但随着商品房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家庭,涉及住房消费的消费者投诉量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

记者了解到,去年省城居民家庭自有房比重达到92.7%,较2005年末提高了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随着石家庄房价的快速持续上涨,客观上刺激了居民的购房需求,众多居民家庭通过购买住房或房屋置换等方式搬进了新居,拥有了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目前,石家庄市区有5.0%的家庭拥有2套以上的住房。由此可见,住宅消费正在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生活。而在住宅消费中由于种种原因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时常遇到困难。

  

广告价格陷阱多

消费者无端被忽悠

记者了解到,在省城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经常出现“XXX楼盘一口价,4200元/平方米,赠送1500元装修”,而当消费者刘先生赶到这一楼盘的售楼部进行现场咨询时,售楼小姐却说:“4200元/平方米,赠送1500元装修的房子已经卖完了,现在的价格也是5000元以上。”“那你们登的广告上不是说有这样的优惠吗?”“有是有,不过您来晚了。”售楼员温柔地一番解释,让远道而来的刘先生无言以对。有关的称,上述促销的方式,实际上也是近年来一些房地产销售中开发商的惯用手法。而像刘先生这样被忽悠的消费者也大有人在。

房屋质量问题多

消费者遭遇维修难

记者了解到,虽然近年来省城的商品房质量处连年上升的态势,但仍然有一些楼盘的房屋质量令消费者叫苦不迭:“我买的中华街的苏秀苑的房子,交房时就觉得墙上有裂缝,近两年裂缝越来越严重,多次找物业协商,物业公司人员总是说跟上面反映,一直拖到现在,一直解决不了。”市民赵女士反映的“楼裂裂”现象是住宅消费者中一种普遍存在的顽症,诸如此类的还有地下室漏水、窗户浸水、烟道排烟不畅等等。“我家的房子的烟道不仅排烟不畅通,而且还能闻到别人家做饭的油烟味,真没想到这新住上的房子,却有着这样的烦恼。”范女士说:“也找了物业了,但物业说这是设计问题,无法解决。这可好了,我家就得天天闻别人家的油烟味了。”

无证售楼胆子大

消费者购房风险多

虽然对开发商售房的要求必须是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期销售许可证》“五证齐全”的条件,但仍然有一些开发商却明目张胆地无证经营,铤而走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城某县“花园”项目尽管没有五证齐全,却已经开始销售楼盘了,当消费者向其索要“五证”时,开发商却这样说:“我们目前已经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了,这就代表已经可以预售了,这与正式的预售证不一样,是前期预售证,可以卖房了。”无独有偶,位于省城槐安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的一个新建楼盘,也在五证未全的情况下开始了销售,一位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说:“说实在的,当初就是听朋友一说,觉得价格和位置还可以,就交了1.5万元订金,可事后听说啥证也没有,心里才开始敲起了小鼓。现在想退订金,开发商却不给退。”


房价前后大变样

 

消费者购房多掏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楼盘在最初与消费者签订的期房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往往在执行中会因种种原因被开发商抬高。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他最初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价格是2800元,而当房子快要交房时,他拿着合同想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却变了脸:“你如果不再每平方米多交500元的话,那么,就请你退房!”这位消费者说:“我买这房准备结婚用的,如果现在退了,我拿什么房子去娶媳妇啊!”他几经周折与开发商交涉此事,但都未能如愿,无奈只好多交了房款买了“窝心房”。

消费者李先生也反映说,他原来订的一个楼盘最初的价格每平方米3900元,买100平方米的房子,付款50%是18万元;可开发商却在快要交房的时候提了价,成了每平方米5260元,这样消费者首付无端就得多交13.6万元。

房证迟迟办不来到 消费者购房成“黑房”

很多消费者反映说,他们虽然办理了入住手续,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这样下来,房子只有居住权,但却不能上市交易。“我们感到心里别扭,老办不下房本可咋办啊!”消费者王大妈的这些话代表了很多消费者的心声。记者了解到,房产证迟到的现象实际上已成了省城房地产市场存在多年的一个顽症,甚至有的消费者10年8年也未能拿到房产证。

有关指出,造成这种情况多发的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本身难辞其咎。你已经把房子卖给消费者了,你就应对消费者负责,这样的开发商实际上就是属于那种无德的开发商,消费者应当运用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注意到,在本报开通的3·15维权热线纪录中,100多位读者差点把维权热线打爆了,消费者反映的房产与物业上的侵权事件令值守热线的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忙个不停。而记者也在省消费者协会今年的3·15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提供的情况,截止到目前,省消协房地产业分会共处理各类投诉100多起,其中,反映房屋质量差的16起;延期交工的23起;住房面积缩水的8起;房屋产权证迟迟拿不到的8起,物业管理问题的7起。值得关注的在涉及问题的67家房地产企业中,石家庄市的企业就达62家。由此可见,有关住房消费问题多,维权难绝不是空穴来风。

年年3·15,又到3·15,当消费者将平生的积蓄与心血用来购房,却因开发商缺少诚信、不负责任而使其在经济与精神上受到双重损失的时候;当有的小区楼盘崛起,而物业管理却严重倒塌,形同虚设的时候;当消费者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望能够拿到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的时候,无疑会让消费者在购房中堵心、闹心、窝心和纠心。“在崇尚诚信、主张明明白白消费的今天,我们仍然期盼着一些开发商能够将自己道德的‘血液’真正的流淌起来,同时,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够及时地拿起法律武器,敢于维护自己在住房消费中的合法权益,从而形成更好的住房消费的氛围。”著名维权、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先生这样说。 (记者 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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