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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又简化啦!房屋买卖还需要中介吗?

京房字2020/04/22 16:4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年来,北京推出了多项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措施,房屋过户等手续越来越便捷,很多粉丝都感受到这些新政带来的便利。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尽头。今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水平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为进行不动产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相关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大家可以有三种途径免费查到房屋的权属信息、是否存在抵押、或是司法限制等,而且就连房屋是否有水电气热等欠费都可以免费查到。

市规自委表示,将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交易过程的各类信息,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自行开展不动产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内容。

大家买卖房屋等不动产,最担心的就是房子本身存在什么问题,是否有抵押、是否有查封等,谁都不希望买到一个“问题房”。

其实在去年3月20日,市规自委就开通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网网上查询服务。

任何人只要提供房屋具体的坐落位置、权属登记号和不动产单元号这三种检索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查到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这四类信息。

此次,市规自委在《通知》中明确,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法定职责。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助机查询及窗口查询这3种方式免费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

网上查询,大家可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址: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user/index.go)或“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北京通”APP进行网上查询。

或者也可以前往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通过自助查询机或窗口进行查询。

其实,查询出来的信息都是一样的。当然,网上查询更方便,更省事了。

如果您对于查询出来的结果有疑惑,比如与您了解到的情况不一样的话,还可以申请要求核实,《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认真核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房屋本身的这些信息之外,此次北京还提供了其他相关的信息都可以免费查询获取。

比如,不动产交易合同范本,也就是房屋买卖的合同范本,是可以在市住建委官网查询下载的。

还有大家关心的房屋是否有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费的欠费,也都可以免费查询获取。

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又简化啦!房屋买卖还需要中介吗?

此外,企业欠税信息、企业经营状态(是否处于破产程序处理中,营业执照是否被吊销或注销)等信息,也均可通过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免费获取。

《通知》还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严禁增设环节多收取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在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增设任何律师调查及其他环节。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不动产登记,履行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情况的法定职责,确保拟转移的不动产符合转移登记条件,保证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的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供任何已开展前期调查和核实有关信息的证明文件。

《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加大同辖区内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力度,对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关心的各类信息获取途径进行归纳总结,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程度缩短交易双方前期调查和有关信息核实时间,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自行开展不动产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说到这里,想必今天又会有很多留言,讨论中介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就延伸说一下吧。

这个问题也是老问题了。房屋买卖是一个多流程、多节点的交易行为,涉及方方面面,肯定不只是过户登记这么简单,中介机构和人员在交易过程中,也的确付出了很多工作。而且从国内外来看,中介机构都是普遍存在的。既然存在,那么肯定就有其存在的价值。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近年来政府各个部门在涉及民生环节,不断地退出便民新政,各种手续办理的便捷度已经和过去无法同日而语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确实很多过去大家不懂、难懂、不会办,从而交给中介代办的手续,现在自己就能办了。

就拿过户这个来说吧,其实这个环节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环节,因为涉及到自己的资产安全,尤其是过去房屋信息不透明,很多人都担心买到问题房等。而如今,这些顾虑都随着政务公开和便民措施的推进而消除了。

那么,今后的房屋买卖就可以不需要中介了吗?

恐怕现在还不能。

中介圈子流行一句话,叫“得房源者得天下”,链家、我爱我家等大中介之所以能“称霸武林”,就是手中掌握着大量的房源。

找不到可买的房源,即便能便捷的办理手续,也无法完成这“无米之炊”。

很多人会问,现在互联网和移动端这么发达,可以在网上和手机上发布和搜索房源呀。也有很多粉丝建议【京房字】,做一个类似【租房大集】公益平台的【买房大集】平台,买方和卖方自行交易二手房买卖

不是不想,是目前时机还不成熟。换句话说,是北京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条件。

道理其实很简单,的问题就是中介费目前是买方支付。二手房卖家把房子挂到中介,不需要任何成本,还能节省自己很多麻烦,又有多少人会自己去找房客、自己去交易?

其实,在大部分国家,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都是卖家和买家共同分担。比如日本的中介费是6%(很高吧,不过人家提供的服务比咱们要更多、更精细),卖家和买家各收取3%。

国内的上海等城市,也是卖家和买家共同承担中介费。

所以,上海一些网上自行交易二手房的平台才有生存空间。

另一个问题,是当前二手房交易的双边代理机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中介,同时代理着二手房的卖家和买家,一手抬两家,自然只能在这家中介成交了。

不过大部分国家采取的都是单边代理机制,即一家中介只能代理二手房的卖家,或者买家,两个中介“各为其主”去谈,而不是国内的中介是把买卖双方凑到一起你们谈。

其实国内在此之前也考虑过实行二手房交易的单边代理机制,住建部等部委还明确发文要进行试点,北京也曾在一些区进行过试点。但真正实施还需要时间。

所以,目前大家的二手房买卖,还是很难脱离中介。将来各种条件都成熟了,可能会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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