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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税率或降至12%

北京青年报2009/01/25 00:3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北京再出房地产新政 包括卖经适房买新契税按差额等 关于商铺降税 政协委员透露———

昨天,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5项新的房地产政策措施。

包括居民卖经济适用住房再购房差额缴纳契税、第二套房贷拟取消限制、非住宅出租税率下调、按季度公开区域商品房和二手房房价、外国人买房限制取消等政策。

这是继2008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次推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商用房出租税率将下调

《意见》提出,调整房屋租赁税收管理方式,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制定综合征收率。

2008年12月1日,根据税务部门的政策,北京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由此前的5%综合税率,改为按照新的分税税种进行征收,总税率可达25%左右。

2009年北京两会上,多位房产开发商代表、委员提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需要刺激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下,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的提高并不合理,并建议下调该税率。


●记者追访

税费提高部分商铺面临绝收

新政中明确了商铺、写字楼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将恢复到综合税率制度,记者了解到,这一税率有可能是12%。

据了解,此前修改之后税费几乎提高到了的25%—30%,引起京城众多业主和开发商的不满。

自2008年12月1日起,商铺写字楼税费大幅提高后,很多商铺业主都面临绝收。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商铺出售受牵连。

据悉,北京目前不少正在进行商业地产销售的项目已暂停工作。很多商铺业主欲将税费转嫁到房租上,导致租户无奈搬出。商业地产瞬时进入冰封状态。


●委员声音

商铺出租所得税率初步定为12%

2009年两会上,SOHO中国的董事长潘石屹以市代表身份正式提出降低商业地产税率的议案,而作为政协委员的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北辰集团董事长沙万泉、国瑞地产公司董事长张章笋也在会上对此政策表示了不满。

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市地税局正在将此政策“回炉”修订。而据政协委员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地税局将商铺和写字楼的所得税恢复到综合征收后,税率初步定为12%。“还是有点高。”王纪平表示。

卖经适房一年内买新房 契税按差额

《意见》提出,对居民将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上市出售后,一年内该户家庭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或者上述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前一年内该户家庭已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缴纳契税。

据此,经适房家庭如果出售自己的经适房,一年内再购买商品房,将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经适房成交价的差额缴纳契税。


●算账

拿出售的经适房的价格为60万元,再购买一套商品房的价格为90万元为例

原来政策 契税的计税标准为90万,也就是90万×1%,为9000元新规定 (90万-60万)×1%,为3000元节省金额 6000元

二套房贷比照首套房贷政策

《意见》提出,为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对因此购买二套房贷款的,比照执行首套房贷的政策。

对于 “改善型住房”如何界定,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本月在北京两会上曾表示,改善型住房可以分为很多种情况,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都是改善型,为离单位近点买房也是改善型。


●房地产商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如何界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改善型住房,此次新政并没有提出现有住房面积等方面的明确标准,而是用了“改善居住条件”这一界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政府倾向于取消二套房贷的限制。

超2年普通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

《意见》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转让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本市两个月前刚刚调整了“普通住房”的标准并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此前新政,购买“普通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时,凡符合条件者将享受到契税从3%到1.5%的减半征收优惠。


●名词解释

普通住房

价格方面需满足: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此外还需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其他政策

分区域房价定期公布

《意见》提出,北京将由统计、建设部门按季度公布分区域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价格。据了解,分区域房价将从2009年一季度起公布。

目前,政府发布的房价信息大都是全市性的,由于城区内及周边房价差异较大,因此该数据对个人购房并不具备实际指导意义。

市建委上午表示,政府公布交易价格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鼓励住房消费。有关部门还将严肃查处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外国人买房限制取消

《意见》指出,从200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暂停执行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2007年北京曾发出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京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方可在京购买一套自用、自住的商品房”、“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转让”等。

开发商拿地可申请延期付款

《意见》提出,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不影响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开发商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国土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并公示,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潘石屹:政府给楼市送来了大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上午表示:“这是政府给楼市送来的大!”

无论是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大幅减免,还是暂停对外国人和外国机构在北京购房的限制,以及出租非住宅的税率按综合税率征收都将拉动北京楼市的交易量,对处在冬天的楼市提供转暖的材料。

而此前的“改善型住房”说法换成了“改善居住条件”,说明政府对拉动楼市的力度很大,二套房政策有望真正实现松动。

 潘石屹同时表示,的利好政策,都将拉动楼市的交易量上涨,但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各楼盘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如果价格脱离实际价值,利好政策将无法真正带动交易。

他认为,2009年五环以外的价格有可能降到6000-8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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