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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居间协议后不买房

    12月初时看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与卖家见面商量价格,价格谈妥后先签订了居间合同,后来卖家提出要在3月初交齐房款,因我们是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款什么下来我们无法确定,最后就放弃购买这套房。但中介当天拿着我们的身份证又办理了网签,后来还是于卖家一起去上海市区南泉北路的房地局撤销的。我们没有付过定金。现在中介以我们签了居间协议提出起诉。按理来说居间协议是要签字再盖章才有法律效力的,我们走的时候拿了一张篮联,上面还没有盖章,走的时候也明确说了这套房我们不要了,而法院打电话来说居间协议上有盖章。那肯定是后面加上去的。按照这情况看,我们能胜诉吗?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贷款 网签 举报

    提问者:oierh

    发布于2014-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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