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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套房子我能买吗?

    由政府出面开发了一批安置房,一部分用于安置当地拆迁居民,一部分对外销售。由于该地未交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对外销售的部份房子比同地段商品房便宜,据经销商说房产证要分批次三五年才能拿到,因为用地也是分批次拿。购房合同是跟当地政府签,请问买这样的房子权益能得到保障吗?政府的这种行为违法吗?如果可以,在签定合同的时候要怎么样约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肯请赐教!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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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白雨木暮 丨Lv 3
    这种房子现在买便宜,但是以后麻烦多.得不偿失.
    +1 2007-07-06 举报
  • 下一站维多利亚 丨Lv 3
    一般这样的房子多是乡产权,这样的房子以后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了,如果你就是想一辈子来居住的话,价格比较合适的话,可以考虑买。
    +1 2007-07-06 举报
  • 长春国贸 丨Lv 3
    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法的。不过在现在法制还不完全健全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如果只是为了居住不考虑以后转让的话,也可以买,但是个人意见认为不买为好。
    +1 2007-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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