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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妻子结婚时没有买房,暂时租的房子,现在结婚一年了,我的父母全款出资给我购房,年底交房。。。。。

    购房合同上签的我的名字,我家里人想要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以后婚姻如果出现问题,有利于我;可是我听说现在好像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有其他人说办理房产证时,夫妻双方都必须在场,如果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的妻子还必须写明放弃房产,更有甚者说,如果婚姻难以为继,法院不会理会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只要是婚后购房,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划分,请权威人士说一下,目前婚姻法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我如果要实现以上目的,可实现吗?要怎么做?有什么程序?法院会根据此来确定房产归属为我一个人的而不是夫妻双方财产吗?先行谢过。。 北京市

    购房 共同财产 购房合同 房产 举报

    提问者:hulimm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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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郭冰冰 置业顾问
    赶紧看看结果更健康更健康健康更加可贵
    +1 2014-12-03 举报
  • 王卓 经纪人
    可以写你自己的名字。但是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就不清楚了。
    +1 2013-08-10 举报
  • 凌凯电子 丨Lv 3
    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在婚后买房是夫妻公有财产。并且在你买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出示结婚证,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想要一个人的名字就必须让你爱人去公证处做放弃产权证明。其实完全没这个必要,但是我也能理解你父母的心里的气氛,但是那毕竟是父辈的事情,一样不要牵连到我们这辈的身上,毕竟陪你过日子的是你的爱人,只有她才能陪你一辈子。如果让他去公证处公证,肯定会让你们婚姻出现隐患。看远点,一辈子的是。我直能说这么多了,希望能帮你解答。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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