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延迟交房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我买的房子,合同上签订的是2011年6月30日交房,可惜没交,合同规定逾期2个月内违约金是万分之三,逾期2个月以上是万分之五。随后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说明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违约金双倍赔偿。2013年5月底通知交房,可让先交开口费2万多就不提违约金的事情。我们本想起诉他们,等他们给了违约金我们在上房,但是想想也不能老这么拖着,能不能先把开口费交了上了房在起诉他们赔偿?还有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啊,是不是逾期就不能在起诉他们了?还有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商品房合格证、电梯合格证等等,这样的房能住吗?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chen0596cong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狡狐 丨Lv 3
    只要在交房后2年内起诉,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在在此期间虽然没有起诉,但是向开发商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应当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并非意味着不能起诉。房屋只有经过验收合格才可以向酷寒交付使用。
    +1 2013-08-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